招收士官有關政策
根據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[2012]1号文件《關于做好2012年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在2012屆及往屆畢業生中按照專業要求開展士官招收工作。士官是被授予相應軍銜的志願兵役制士兵,是軍隊專業技術工作的骨幹力量。為方便廣大同學報名應招,特就招收士官工作的相關政策。規定和計劃安排明确如下:
一、招收的專業
今年在我院招收士官的專業有:複合材料加工與應用技術、移動通信技術、電氣自動化技術、計算機信息管理。其中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同時招收女性士官。
二、 招收工作的總體安排
6月1日前報名,5日組織初檢初審,6月9日各縣(市,區)組織集中體檢,6月底前進行政治審查和專業審定,7月上旬進行定兵,7月下旬組織檔案交接,8月10日前自行報到
三、招收對象和範圍
招收對象為我院應、往屆畢業生,招收對象所在系部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,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。
四、 年齡條件
截止2012年8月1日,招收的畢業生年齡男性不超過24周歲,女性不超過23周歲,未婚。
五、 政治條件
應招收學生必須熱愛黨,熱愛祖國,熱愛軍隊,政治曆史清楚,遵紀守法,品德優良,勇于奉獻,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,決心為保衛祖國,保衛人民英勇奮鬥的優秀青年。、
六、 身體條件
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,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,體重不超過标準體重的25%,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%,标準體重+(身高-110)公斤;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.5.本人五官端正,身體健康,無家庭隐疾病史,并且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其它身體條件。
七、 實施方法
招收士官按照報名登記,體格檢查,政治審計,專業審定,批準入伍,簽訂協議,交接檔案,自行報道的程序辦理。
1、全院報名時間到6月1日結束,應招收學生持畢業證(應屆畢業生持系部開具的在校學曆證明)、身份證、職業資格證、四正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到學生處報名。往屆畢業生報名時還要攜帶戶口薄。
2、6月5日在學院塢城校區醫務室進行初檢初審。6月9日組織正式體檢,由區征兵辦負責并組織,按照《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标準》和《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》有關要求, 對應招人員進行體格檢查,做出體檢結論。
3、6月11日--6月17日進行政審,由區征兵辦公室負責,公安部門配合,按照《應征公民政治審查工作規定》和《關于規範從畢業學校所在地報名入伍招收士官政治審查工作的通知》(國征【2012】7号)有關要求執行。凡經我院報名審核的,無論戶口是否轉入學校,政治審查一律由學院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。
4、專業審定階段(6月18日至6月24日)。由區征兵辦公室負責,學院配合,審查應召人員的高考分數、錄取通知書、學籍檔案、畢業證書、學曆鑒定證明、職業資格證書,并填寫《招收士官學曆專業審定表》。
5、審批定兵階段(6月25日至7月8日)。由區征兵辦公室負責,對體檢、政審和專業審定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衡量、擇優選定,确定預招對象,同時對其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經市征兵辦審批後,辦理入伍手續,簽訂《招收士官協議書》。7月1日前,各系部依據審定的名單完成招收人員的檔案整理并上報學生處,檔案内應包括《學籍登記卡》、《成績單》、《畢業登記表》、《學期鑒定表》等管理過程性材料。
6、檔案交接采取招收部隊選派各部接受的辦法進行,7月25日前完成。自行報到,新招士官自行到部隊報到。到部隊後,部隊要對新招士官政治、身體和學曆進行複查,不合格的,将作退兵處理。
八、士官服現役期間的待遇
經批準招收為士官的公民,經過入伍集訓後,被任命為相應級别的士官,首次授予軍銜前,按義務兵新兵保準發放津貼,從下達士官命令的當月起,執行相應的士官工資标準。士官分為6個等級,最低月薪分别為2300、2900、3700、4600、5300、6000元不等。部隊免費統一發放軍裝,并補助夥食費。服現役期間,按照國務院、中央軍委和總部的有關規定,享受防暑降溫費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,以及探親、保險、住房、醫療和正常增資等待遇。另外,為士官建立個人住房補貼賬戶,每月住房補貼金額為士官基本工資的40.94%,計入該賬戶,退役時統一結算。
九、士官的優撫安置政策
經批準招收為士官的公民,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。招收的士官,未服役至首次授銜後高一個軍銜的最高服役年限、個人要求退出現役經說服教育無效的,按義務兵退伍。符合轉業條件以轉業方式退出現役的、符合退休或者專業條件以複原方式退出現役的,由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縣(市、區)後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接收、安置,也可以由其父母、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接收、安置;其他以複員方式退出現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、專業或者複原方式退出現役的,由入伍時或者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接收。
十、招收對象:2012屆及往屆大專畢業生
十一、咨詢電話
學生處辦公室:0351-7015773